潍坊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先烈中路104号10、11、12楼办公场地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潍坊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对潍坊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先烈中路104号10、11、12楼办公场地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潍坊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先烈中路104号10、11、12楼办公场地装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潍坊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6-87617666  

联系地址:潍坊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4号

招标代理机构:潍坊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6-81977069

联系地址:潍坊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5楼

招标监督机构:潍坊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36-87658442

联系地址:潍坊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4号

三、建设地点:潍坊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4号10、11、12楼。

四、项目概况:先烈中路10、11、12楼办公场地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砌筑工程,抹灰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本次招标规模:包括但不限于砌筑工程,抹灰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内容:(1)先烈中路10、11、12楼办公场地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856,769.50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52400分至202261410时30(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61410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26141015分至20226141030分,递交地点: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1开标室(中心本部)。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开标时间:2022年6月14日 10时30分-2022年6月14日11时3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潍坊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无效。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潍坊”http://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山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潍坊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潍坊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潍坊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潍坊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536-87658442

地址:潍坊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4号

十六、本公告在潍坊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www.gzbus.com)、潍坊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山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中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即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出勤率);

9.中标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的

 

招标人潍坊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潍坊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524


潍坊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先烈中路104号10、11、12楼办公场地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附件

 

阅读:
上一篇:潍坊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下一篇:潍坊市奎文区市桥镇环城中路107号首层自编之一物业出租成交情况的公示